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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39-7/2017-01730
文号
西政办〔2017〕128号
公布日期
2017-11-3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主题分类
民政综合类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政策原文
关于《西湖区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7-11-30 14:23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落实中央、省、市、区政府和残联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部署要求,践行西湖区2017年“幸福西湖行动”实施方案文件精神,促进残疾人共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结合我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特制定《西湖区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持续提升残疾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实现“全面小康、全域美丽、全民幸福的首善之区”总目标发挥积极作用。
二、制定依据和经费来源
《西湖区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意见》涉及32个补助项目,所依据的政策文件和所需的经费来源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省市级 项目 | 区级 项目 | 立项依据(文号)及说明 | 经费来源 |
1 | 残疾人津贴 | 省级项目 | 项目来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2〕113号),未作经费调整。 | 一般预算 | |
2 | 残疾人住院及亡故慰问 | 区级项目 | 项目来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2〕113号),未作经费调整。 | 一般预算 | |
3 | 残疾人节日慰问 | 区级项目 | 项目来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2〕113),未作经费调整。 | 一般预算 | |
4 | 意外伤害商业保险补助 | 区级项目 | 项目来于《关于进一步执行市、区残疾人救助保障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西残联〔2013〕16号),未作经费调整。 | 一般预算 | |
5 | 社会保险参保补助 | 区级项目 | 项目来于《关于进一步执行市、区残疾人救助保障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西残联〔2013〕 16号),未作经费调整。 | 一般预算 | |
6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助 | 省级项目 | 项目来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6〕3号)、《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和〈浙江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16〕2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6〕97号)。 | 省、市按照一定比例配套,区级残保金列支 | |
7 |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助 | 省级项目 | 项目来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6〕3号)、《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浙江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施办法〉和〈浙江省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浙民福〔2016〕23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16〕97号)。 | 省、市按照一定比例配套,区级残保金列支 | |
8 | 残疾人临时性救助 | 区级项目 | 项目来于《关于进一步明确执行市、区残疾人救助保障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西残联〔2013〕16号),未作经费调整。 | 一般预算 | |
9 | “五进家门”服务 | 区级项目 | 项目来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2〕113),未作经费调整。 | 一般预算 | |
10 | 残疾人居家服务 | 区级项目 | 项目来于《调整西湖区残疾人部分补助政策的通知》(西残联〔2015〕19号),未作经费调整。 | 一般预算 | |
11 | 残疾人家电统保服务 | 区级项目 | 项目来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2〕113号),未作经费调整。 | 一般预算 | |
12 | “康居工程”补助 | 区级项目 | 项目来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2〕113号),未作经费调整,其中基本家电在电视机、冰箱、洗衣机的基础上增加了空调。 | 一般预算 | |
13 | 无障碍设施进家庭 | 省、市级项目 | 项目来于《关于全面开展无障碍设施进家庭活动的通知》(杭残联康复〔2011〕36号)文件,未作经费调整。 | 省、市按照一定比例配套,区级残保金列支 | |
14 | 申领残疾人证补助 | 区级项目 | 项目来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2〕113号),未作经费调整。 | 一般预算 | |
15 | 残疾人免费乘车保险费补助 | 区级项目 | 项目来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2〕113号),未作经费调整。 | 一般预算 | |
16 | 残疾车主车辆保险费、维修费和燃油费补助 | 市级项目 | 项目来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2〕113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区残疾人扶助的通知》(杭残联教就〔2012〕100号)。 | 省、市按照一定比例配套,区级残保金列支 | |
17 | 重度精神残疾人享受康复医疗补助 | 区级项目 | 项目来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2〕113号),原来的服药补助500元/年,提高到800元/年;原来的住院补助800元,提高到1000元/月。 | 一般预算 | |
18 | 残疾儿童儿抢救性康复补助 | 区级项目 | 项目来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2〕113号),未作经费调整。 | 一般预算 | |
19 | 装配上假肢补助 | 区级项目 | 项目来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2〕113号),经费由原来的1.5 万元/年,提高到2万元/年。 | 一般预算 | |
20 | 残疾人康复医疗补助 | 区级项目 | 项目来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2〕113号),经费由原来的1.2 万元/年,提高到2.4万元/年。 | 一般预算 | |
21 | 白内障复明手术补助 | 区级项目 | 此项目全年需求在5人左右;以前小康工程文件已终止施行,特将其中的白内障复明手术补助并纳入预出台的文件,作为西湖区特色。 | 一般预算 | |
22 | 残疾人免费体检 | 区级项目 | 项目来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2〕113号),未作经费调整。 | 一般预算 | |
23 | 残疾人签约基层责任医生即家庭病床服务 | 省级项目 |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全面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15〕50号),作经费调整。 | 一般预算 | |
24 | 困难肢体残疾人康复理疗服务 | 项目来于《关于向困难残疾人赠送康复理疗券的通知》(西残联〔2008〕6号)文件,经费未作调整。 | 一般预算 | ||
25 | 扶残助残基地补助 | 区级项目 | 项目来于《关于进一步明确执行市区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扶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西残联〔2014〕 14号),作经费调整。 | 一般预算 | |
26 | 企业超比例安置奖励 | 区级项目 | 项目由来于《关于进一步明确执行市区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扶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西残联〔2014〕 14号),费未作调整。 | 一般预算 | |
27 | 镇街推进残疾人创业园孵化器建设补助 | 区级项目 | 项目来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2〕113号),未作经费调整。 | 一般预算 | |
28 | 自主创业残疾人补助 | 区级项目 | 项目由来于《关于进一步明确执行市区残疾人就业、创业帮扶扶持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西残联〔2014〕 14号),作经费调整。 | 一般预算 | |
29 | 小康阳光庇护中心创建以奖代补 | 区级项目 | 项目由来于2012年制定的《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2〕113号),未作经费调整。 | 一般预算 | |
30 | 残疾人级残疾人子女助学补助 | 区级项目 | 项目来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2〕113号),未作经费调整。 | 一般预算 | |
31 | 发展特殊文化事业 | 区级项目 | 项目来于《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2〕113号)被认定为区级特长残疾人工作室及特殊艺术基地的给予专项工作经费,分别补助每个站点每年5000元、每个基地每年20000元,用于开展艺术交流、购买耗材和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同一站点、同一基地,在同一年度内享受补助按从高不重复原则。 | 一般预算 | |
32 | 获奖残疾人补助 | 市级项目 | 项目由来于2012年制定的《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2〕113号),参加全国、省、市等各级综合性体育、文艺赛事、技能比赛获得奖励的残疾人,按照1:1资金配套给予奖励。 | 一般预算 |
三、内容说明
《西湖区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适用范围:西湖区户籍且持有西湖区残联核发的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以及有关扶残助残机构,符合本规定相关条件的,均可享受下列政策。
《西湖区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特色亮点:在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定的《关于印发西湖区进一步提升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西政办〔2012〕113号)文件基础上,立足我区实际,按照适度普惠、适度提标和优化整合、分类保障的思路,同时根据市级补助政策“同城基本持平”的要求,参考了主城区其他残联的补助政策,并与区财政局进行了沟通,经区残联理事会研究,对已出台的基本生活保障、康复医疗保障、就业创业保障、文化服务保障四大类32项残疾人综合保障政策进行梳理汇总和调整,制定《西湖区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意见》,增加了“两项补贴”、助残创业、精准康复等保障扶助政策,适当提升重度精神残疾人享受康复医疗补助的标准,改善提升残疾人生活品质。
四、资金监管
资金在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列支,并纳入残疾人事业经费年度预算,随着经济增长逐步增加投入。救助资金款项在本人或监护人亲笔签收后发放给救助对象。区残联对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和跟踪问效,加强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以及满意度调查。推进各项政策制度在对象范围、保障内容、待遇标准等方面的有效衔接。区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依法对残疾人帮扶救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和监督。
五、施行时间
《西湖区残疾人民生保障实施办法》自2017年12月25日起施行。
六、工作要求
各镇街组织实施。若同一享受对象适用上级政府及部门制定的同类帮扶救助政策,可以择优执行,但不重复享受。如此前发文件涉及同类政策条款与本意见不一致的,执行标准以本实施意见为准。本实施意见由区残联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