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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墩镇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19 点击率: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三墩镇人民政府根据2017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7年1月1日起到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我镇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办法》、《规定》文件精神,不断完善政府公开信息制度,不断提高政务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压实工作责任。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目标,成立了由镇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有力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学习宣传。组织工作人员定期学习《条例》、《办法》、《规定》,充分认识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力营造“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的工作氛围。  

(三)强化监督审查。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加强监督、勤政廉政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三墩镇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主动共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11条,通过“三墩发布”微信平台共发布各类信息159条。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我镇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和报送社会关切等舆情信息。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我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件16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0件;同意公开答复数1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数6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2件;申请信息不存在数6件;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1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镇2017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在努力做好依申请公开的答复工作,避免行政复议、诉讼的前提下,我镇能认真应对行政复议、诉讼工作。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我镇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细则和政策的把握还不够全面;三是对依申请公开申请范围的界定和信息公开的范围把握有待进一步探索。

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充实和拓宽政府信息的公开内容与渠道。了解和掌握群众普遍关注的信息动态,不断调整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二是加强培训,提高认识。通过多种形式深入学习、领会《条例》、《办法》、《规定》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的文件精神,统一认识,强化服务理念,建设服务型机关,提高网上信息办理质量,增加群众满意度。

杭州市三墩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