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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8-03-23 点击率: 字体:[      ]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西湖区司法局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经费支出和收费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及其他报告事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本单位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本单位专门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机构任务。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信息公开会议及业务培训。建立了完善的保密审查制度。截止2017年底,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各项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本单位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7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条。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本单位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采用了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等,并重点加强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的建设,形成统一受理、统一办理、规范服务的工作流程,为公众了解信息提供便利。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单位2017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单位2017年度未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五、经费支出和收费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单位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经费纳入本单位财务管理。

由于2017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因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作了调整,需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度,加强学习,提高对公开内容的及时性。

(二)改进措施

2018年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将在以下三个方面改进:

1.高度重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推进。把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工作计划,着力提高办事效率、促进机关作风进一步好转。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掌握信息公开的程序和各种文书的正确使用。

2. 精心组织,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开展。在信息公开符合保密规定、公开范围的前提下,对信息公开的内容进一步深化,对《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和更新,丰富信息公开内容,有效扩大信息公开的影响力,更好地服务于社会。

3. 加强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有效落实。组织人员对信息公开进行自查,督促抓落实,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终考核,加大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

七、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2017年度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