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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44-2/2018-17839
文号
西人社〔2018〕35号
公布日期
2018-08-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统一编号
-
有效性
失效
政策解读
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8-08-28 14:49
浏览次数: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现将《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杭人社发〔2018〕158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 加强领导,明确建设目标。
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将 “高质量社区”建设纳入街道、社区重要工作目标,实行统一协调指导,明确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区、街镇、村社要形成联动工作格局,以“高质量社区”建设作为促进就业有效措施,力争全区城乡就业局势更稳定、劳动者收入更高、就业创业环境更优、重点群体就业保障更充分的目标。
二、摸清底细,夯实建设基础。
加强就业公共服务网络建设,就业信息网络实现三级联网。加强街镇公共服务平台基础建设,统一标准,做到“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制度、工作”六到位。同时各村社要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过常规统计、上门普查、重点调查等方式,摸清底细,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家庭生活情况清、就业愿望清、职业技能清、社会保障清,就业创业情况清,为建设工作奠定扎实的基础。
三、强化服务、务求建设实效。
各街道(镇)和社区通过拓展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方式,为广大失业人员提供了政策指导、信息引导、就业介绍、职业培训等全方位、一条龙的优质服务。引导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做好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工作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困难人员、退役军人就业工作。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推动全区更高质量就业。
四、坚持标准、严格认定上报。
从2018年起,我区高质量就业社区(村)认定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各镇街要认真组织开展高质量就业社区(村)自查、申报工作,9月5日前完成镇街区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申报,将拟推荐的区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申报材料上报区人力社保部门。区人力社保部门将通过查阅资料、数据和实地走访等方式开展核查认定,并于9月15前向市人力社保部门上报拟推荐的市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申报材料。《浙江省高质量就业社区(村)建设评价指标(试行)》作为认定区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的依据。
附件:区级高质量就业社区(村)推荐表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