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39-7/2019-02121 文号: 西政办〔2019〕75号
公布日期: 2019-1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AXHD01-2019-0006
 
 
政策解读: 有效性: 失效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公共建筑效能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西政办〔2019〕75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西湖区公共建筑效能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

西湖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409号)、《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19〕60号)等文件的任务要求,为提高我区公共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促进建筑节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从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能力提升等方面深化我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实现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范围、改造内容和示范要求

1、实施范围

西湖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共建筑,包含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社会写字楼建筑、商场建筑、宾馆饭店建筑、医疗卫生建筑、体育建筑、文化教育建筑、交通建筑、通信建筑,以及工业建设项目中的办公和辅助建筑等。

2、改造内容

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照明与插座系统、动力系统、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生活热水供应系统、供配电系统、能耗监测及计量系统、机电控制系统、炊事用能系统、给排水系统、可再生能源应用及其他特殊用电系统等。申报项目应采取1种或多种的节能改造方式。

3、示范要求。根据《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申报示范的项目实施改造公共建筑以整幢建筑为计量单位,每幢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0平方米,且改造前用能系统已运行1年以上。节能改造开工时间应在2017年7月(含)之后,并承诺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三、工作目标和时间步骤

1、工作目标

新建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和绿色建筑设计强制性标准。规模化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我区到2020年底前需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项目平均节能比例不低于15%,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不低于40%,并提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比例。

2、时间步骤

(1)2019年8月底前,完成示范项目的征集发布;

(2)2019年10月底前,完成能源审计和节能量核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的确定;

(3)2019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第三方评价机构能源审计;

(4)2019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示范项目立项发布;

(5)2020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改造及竣工验收;

(6)2020年12月底前,项目试运营期结束并完成示范验收。

四、工作职责和任务

1、区住建局:牵头我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工作,按照“2020年6月底前完成示范项目改造任务,2020年底前完成示范验收”的时间要求,协调好各镇街等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统计,最终选定示范申报项目并组织申报,确定示范项目第三方评价机构。督促项目单位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相关工作,并强化对示范项目的安全质量监管,推动示范项目建设,组织完成项目验收。

2、各镇街及紫金港科技城、云栖小镇:负责完成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建筑改造任务。对辖区内公共建筑进行节能宣传,对公共建筑改造工作进行督促、跟踪,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3、区发改经信局:负责完成辖区内机关办公建筑、行政中心等公共建筑改造任务。统计区内从事合同能源管理企业已经实施或计划实施的项目建筑物信息、数量,对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项目,落实好合同能源服务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等补助政策。对公共建筑改造工作进行督促、跟踪,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4、区教育局:负责完成辖区内学校教学楼等公共建筑改造任务。对公共建筑改造工作进行督促、跟踪,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5、区卫健局:负责完成辖区医院等公共建筑改造任务。对公共建筑改造工作进行督促、跟踪,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6、区商务局:负责完成辖区大型商务区、超市等公共建筑改造任务。对公共建筑改造工作进行督促、跟踪,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7、区文广旅体局:负责完成辖区星级宾馆等公共建筑改造任务。对公共建筑改造工作进行督促、跟踪,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8、区财政局:按照《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资金政策,做好资金保障。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在2019年11月15日前,做好职能管辖范围内的建筑物底数排摸统计,并将附件2报至区住建局建管科杨丽丽,电话传真87988273。后期配合区住建局做好示范项目申报、验收等相关工作。因奖补资金有限,最终示范项目立项将根据“先报先得、择优选用”的原则确定。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副区长陈白磊、副主任王波任组长,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商务局,各街道,紫金港科技城、云栖小镇为成员单位。

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设一名联络员,主要负责收集、整理、传递本部门(单位)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重要信息及报表。

(二)资金保障

对非政府出资进行节能改造并按期完成示范验收的项目,工程结算投资大于60元/平方米的项目,按30元/平方米作为基数计算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奖补资金;工程结算投资小于于60元/平方米的项目,按实际每平方米投入资金的50%作为基数计算奖补资金。单个示范项目的补助上限为300万元,具体资金补助办法按照《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评价机制

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引进第三方评价机构负责辖区内示范项目的能源审计和节能量核定工作,提高示范项目实施质量,确保达到项目节能率要求。

(四)平台对接

充分整合能耗统计(用电、用水、用气)、能源审计及能耗动态监测数据信息,构建面向政府、市场、业主、金融机构、社会团体等利益相关方的市公共建筑节能服务信息平台,建立用能信息公示制度。

本方案自2019年12月8日起施行,由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1、西湖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分配表

2、西湖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项目统计信息表

附件1

西湖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分配表

序号

责任主体

改造任务(万平方米)

1

北山街道

3.5

2

西溪街道

3.5

3

灵隐街道

2.5

4

翠苑街道

2.5

5

文新街道

2.5

6

古荡街道

2.5

7

留下街道

2.5

8

三墩镇

2

9

转塘街道

2

10

蒋村街道

2

11

双浦镇

1

12

紫金港科技城

1

13

云栖小镇

1

14

区教育局

3

15

区卫健局

2

16

区商务局

3

17

区文广旅体局

3

附件2

西湖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项目统计信息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社会投资/政府投资)

项目地址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计划/已改造内容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面积(万平方米)

计划改造投入资金(元/平方米)

改造动工时间

改造竣工时间

项目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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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政办〔2019〕75号.doc

 

索引号

00250239-7/2019-02121

文号

西政办〔2019〕75号

公布日期

2019-1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AXHD01-2019-0006

有效性

失效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西湖公共建筑效能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政办〔2019〕75号)

发布日期: 2019-11-11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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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西湖区公共建筑效能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1月7日

西湖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409号)、《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19〕60号)等文件的任务要求,为提高我区公共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消耗,促进建筑节能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结合本区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中央、省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从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能力提升等方面深化我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实现建筑全生命周期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范围、改造内容和示范要求

1、实施范围

西湖区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公共建筑,包含国家机关办公建筑,社会写字楼建筑、商场建筑、宾馆饭店建筑、医疗卫生建筑、体育建筑、文化教育建筑、交通建筑、通信建筑,以及工业建设项目中的办公和辅助建筑等。

2、改造内容

公共建筑的围护结构、照明与插座系统、动力系统、供暖通风空调系统、生活热水供应系统、供配电系统、能耗监测及计量系统、机电控制系统、炊事用能系统、给排水系统、可再生能源应用及其他特殊用电系统等。申报项目应采取1种或多种的节能改造方式。

3、示范要求。根据《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规定,申报示范的项目实施改造公共建筑以整幢建筑为计量单位,每幢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2000平方米,且改造前用能系统已运行1年以上。节能改造开工时间应在2017年7月(含)之后,并承诺于2020年6月底前完成工程竣工验收。

三、工作目标和时间步骤

1、工作目标

新建公共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和绿色建筑设计强制性标准。规模化实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我区到2020年底前需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项目平均节能比例不低于15%,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不低于40%,并提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比例。

2、时间步骤

(1)2019年8月底前,完成示范项目的征集发布;

(2)2019年10月底前,完成能源审计和节能量核定第三方评价机构的确定;

(3)2019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第三方评价机构能源审计;

(4)2019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示范项目立项发布;

(5)2020年6月底前,完成项目改造及竣工验收;

(6)2020年12月底前,项目试运营期结束并完成示范验收。

四、工作职责和任务

1、区住建局:牵头我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工作,按照“2020年6月底前完成示范项目改造任务,2020年底前完成示范验收”的时间要求,协调好各镇街等有关部门,做好项目统计,最终选定示范申报项目并组织申报,确定示范项目第三方评价机构。督促项目单位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相关工作,并强化对示范项目的安全质量监管,推动示范项目建设,组织完成项目验收。

2、各镇街及紫金港科技城、云栖小镇:负责完成辖区范围内的公共建筑改造任务。对辖区内公共建筑进行节能宣传,对公共建筑改造工作进行督促、跟踪,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3、区发改经信局:负责完成辖区内机关办公建筑、行政中心等公共建筑改造任务。统计区内从事合同能源管理企业已经实施或计划实施的项目建筑物信息、数量,对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项目,落实好合同能源服务企业享受税收优惠等补助政策。对公共建筑改造工作进行督促、跟踪,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4、区教育局:负责完成辖区内学校教学楼等公共建筑改造任务。对公共建筑改造工作进行督促、跟踪,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5、区卫健局:负责完成辖区医院等公共建筑改造任务。对公共建筑改造工作进行督促、跟踪,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6、区商务局:负责完成辖区大型商务区、超市等公共建筑改造任务。对公共建筑改造工作进行督促、跟踪,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7、区文广旅体局:负责完成辖区星级宾馆等公共建筑改造任务。对公共建筑改造工作进行督促、跟踪,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

8、区财政局:按照《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严格执行资金政策,做好资金保障。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在2019年11月15日前,做好职能管辖范围内的建筑物底数排摸统计,并将附件2报至区住建局建管科杨丽丽,电话传真87988273。后期配合区住建局做好示范项目申报、验收等相关工作。因奖补资金有限,最终示范项目立项将根据“先报先得、择优选用”的原则确定。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副区长陈白磊、副主任王波任组长,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商务局,各街道,紫金港科技城、云栖小镇为成员单位。

2、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设一名联络员,主要负责收集、整理、传递本部门(单位)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工作重要信息及报表。

(二)资金保障

对非政府出资进行节能改造并按期完成示范验收的项目,工程结算投资大于60元/平方米的项目,按30元/平方米作为基数计算公共建筑能效提升奖补资金;工程结算投资小于于60元/平方米的项目,按实际每平方米投入资金的50%作为基数计算奖补资金。单个示范项目的补助上限为300万元,具体资金补助办法按照《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三)评价机制

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引进第三方评价机构负责辖区内示范项目的能源审计和节能量核定工作,提高示范项目实施质量,确保达到项目节能率要求。

(四)平台对接

充分整合能耗统计(用电、用水、用气)、能源审计及能耗动态监测数据信息,构建面向政府、市场、业主、金融机构、社会团体等利益相关方的市公共建筑节能服务信息平台,建立用能信息公示制度。

本方案自2019年12月8日起施行,由区住建局牵头组织实施。

附件:1、西湖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分配表

2、西湖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项目统计信息表

附件1

西湖区公共建筑节能改造任务分配表

序号

责任主体

改造任务(万平方米)

1

北山街道

3.5

2

西溪街道

3.5

3

灵隐街道

2.5

4

翠苑街道

2.5

5

文新街道

2.5

6

古荡街道

2.5

7

留下街道

2.5

8

三墩镇

2

9

转塘街道

2

10

蒋村街道

2

11

双浦镇

1

12

紫金港科技城

1

13

云栖小镇

1

14

区教育局

3

15

区卫健局

2

16

区商务局

3

17

区文广旅体局

3

附件2

西湖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项目统计信息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性质(社会投资/政府投资)

项目地址

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

计划/已改造内容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面积(万平方米)

计划改造投入资金(元/平方米)

改造动工时间

改造竣工时间

项目联系人、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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