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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39-7/2019-02109
文号
公布日期
2019-11-1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
统一编号
AXHD01-2019-000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失效
关于《西湖区公共建筑效能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19-11-11 16:00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强化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充分挖掘节能潜力,解决当前仍存在的用能管理水平低、节能改造进展缓慢等问题,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409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60号)任务要求,我区到2020年底前需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项目平均节能比例不低于15%,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不低于40%。
按区政府工作布置,我局作为牵头部门,结合本区工作实际,起草本方案。
二、制定依据
1.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银监会办公厅关于深化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科函[2017]409号);
2.《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杭政办函[2019]60号);
3. 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杭建科[2019]74号);;
4. 关于印发杭州市公共建筑能效提升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杭建科[2019]83号);
三、主要内容
《方案》分五个章节,分别是指导思想;实施范围、改造内容和示范要求;工作目标和时间步骤;工作职责和任务;保障措施。
《方案》第二条明确了能效提升工作实施范围、改造内容和示范要求,进行节能改造的公共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节能改造开竣工时间2017年7月至2020年6月。
《方案》第三条工作目标和时间步骤,明确了改造示范项目面积不少于30万平方米,项目平均节能比例不低于15%,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不低于40%的任务要求。
《方案》第四条工作职责和任务,确定各部门工作职责、并分配任务:北山街道、西溪街道各3.5万平方米;灵隐街道、翠苑街道、文新街道、古荡街道以及留下街道各2.5万平方米;三墩镇、转塘街道、蒋村街道各2万平方米;双浦镇、紫金港科技城、云栖小镇各1万平方米;区教育局、区商务局、区文广旅体局各3万平方米;区卫健局2万平方米。
《方案》第五条保障措施,成立区公共建筑能效提升重点城市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副区长陈白磊、副主任王波任组长,区住建局、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发改经信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商务局,各街道,紫金港科技城、云栖小镇为成员单位;明确示范项目奖补资金最高30元/平方米,单个项目补助上限300万元。
四、适用范围
西湖区
五、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西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夏志祥
联系电话:88955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