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杭州市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我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丰富公开形式。积极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与“西湖发布”网络平台联系,“西湖发改”新浪微博及公众微信平台均已开通并通过认证,通过微博及微信平台,我局结合职能特色,及时发布物价、投资、体改等方面的权威信息。二是加强队伍建设。根据人员分工,及时调整了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党政办、工业科、综合科、物价所等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三是进一步完善会议协调、检查通报、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制定并下发了《西湖区发改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试行)》,对信息公开形式、范围和流程进一步修改完善,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局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75条,其中文件类信息8条,主要通过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开。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2018年,我局积极回应公众关注热点,主动公开西湖区2018年区重点项目列表、实行政府定价的涉企经营服务收费目录、常用药品价格、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等社会关注热点信息,及时发布物价、投资、改革等方面的权威信息,积极引导社会和网上舆论。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共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14件,办结101件,均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不予公开政府信息20件,其中,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3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2018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六、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我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件共10件,其中7件维持,其他情形3件。共产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2件,其中其他情形2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对疑难复杂问题的依申请公开处理能力尚显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面窄,公开形式较单一;三是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还需进一步提升,对于信息公开事项、信访事项抑或咨询事项的把握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和部署,努力积累经验,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形式,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西湖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局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