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由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到201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分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和工作规范,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着力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四张清单一张网”——政府权力清单、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责任清单及浙江政务服务网为抓手,持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2018年,我局通过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2条,回应公众关注热点2条次,其中举办或参加新闻发布会2次,通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0次,政策解读回应稿件数0件,公开内容除涉及“四张清单一张网”外,还包括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重大警方提示,涉及公共管理的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
三、主动回应社会关切的情况
一年来,分局认真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原则,依法、及时、准确开展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特别是针对发现影响社会稳定、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虚假或者不完整信息的,及时通过微博、微信平台或者门户网站进行澄清和公开告知,有效提高了警务工作透明度,最大限度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度,本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1件,已依法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回复到位,其中不予公开4件。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分局2018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未收取费用。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本局2018年度收到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1件,行政诉讼案2件,行政复议维持1件,行政诉讼驳回诉讼请求2件。
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新时期群众的新期望、新需求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个别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重视不够、业务不熟悉等情况;
2、信息公开统筹规划力度还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条例》的规范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强学习《条例》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法律法规,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培训教育力度,提升工作业务水平和素质;
3、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继续通过新闻发布、网上公布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发布公众关注度高、涉及面广的重要警务信息、工作信息和警方提示(涉密内容除外)。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