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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44-2/2020-11002
文号
西人社〔2020〕36号
公布日期
2020-09-2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统一编号
AXHD13-2020-0001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失效
【负责人解读】关于《西湖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0-09-28 10:05
浏览次数: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和浙江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53号)和《杭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杭人社发〔2020〕43号)精神,深入推进我区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结合我区实际,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西湖区财政局拟联合出台《西湖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2020年5月,我局着手开始前期调研。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走访20余家企业和培训机构进行调研;与区财政局沟通,提出工作思路,形成了《西湖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初稿;之后多次与区财政局协商并征求意见,对初稿进行了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西湖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由总体要求、技能提升培训对象和类别、培训措施、强化培训管理和资金监管以及组织领导五部分构成。
(一)总体要求
确保我区在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期间平均每年培训1.25万人次以上,到2021年,技能劳动者占就业人员的比例达到26%,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的比例达到33%左右。
(二)技能提升培训对象和类别
按照《杭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杭人社发〔2020〕43号)的规定执行。
(三)培训措施
1、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项目制培训、创业培训(市级政策)
上述工作的开展要求和业务申报流程,按照《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40号)、《关于印发〈杭州市职业培训补贴(资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杭人社发〔2016〕27号)和《杭州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杭人社发〔2020〕43号)规定执行。
2、深化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培育
西湖工匠大师工作室(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是由我区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大师领衔,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场所。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均可提出申请建立西湖工匠大师工作室,每年新增6家大师工作室。对当年认定为西湖工匠大师工作室(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补贴3万元。(系《关于加强“十三五”期间西湖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西委发〔2016〕29号)的延续)
3、持续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
培训机构为注册在我区企业的职工或西湖区户籍居民组织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当年新取得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200元的一次性补贴;我区注册的企业组织本企业职工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当年新取得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给予企业每人200元的一次性补贴;我区注册企业的职工,当年新取得二级(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被同一单位聘任2年及以上的,在社会保险费缴纳满24个月后,给予个人一次性补贴,其中二级(技师)5000元、一级(高级技师)10000元。同一人只能享受一次高技能人才一次性补贴;开展区域性技能竞赛,对承接我区举办技能竞赛的实际承办方,在核减其能享受市级补助资金后,不足部分由区财政给予补贴。
四、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
联 系 人:韩俊
联系方式:88488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