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10-0/2021-20094 文号: 西农〔2021〕76号
公布日期: 2021-06-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统一编号: AXHD65-2021-0002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其他
 
 
政策原文: 有效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及美丽田园建设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及美丽田园建设扶持政策》(西政办〔2021〕10号)(以下简称《扶持政策》)已施行。《扶持政策》涉及农业产业项目、农业奖励、美丽田园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装备设施项目、生态茶园建设等五大方面内容。根据政策内容,制定《西湖区农业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西湖区现代农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西湖区美丽田园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奖代补实施细则》、《西湖区农业装备设施项目实施细则》、《西湖区生产茶园菜籽饼肥免费发放实施细则》等五个细则。

二、依据文件

《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7〕17号)和《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及美丽田园建设扶持政策》(西政办〔2021〕10号)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细则总体对主体、属地镇街、有关部门各自所需履行职责进行了明确,有利于规范管理。

(二)《西湖区农业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该细则梳理了《扶持政策》中第六条“鼓励应用最新农业科技成果发展智慧农业” 、第八条“鼓励发展美丽田园和休闲观光农业”、第九条“鼓励西湖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等三条中关于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内容,归纳整理成五类项目,分别为智慧农业标杆性示范园区、农业科技、美丽田园及新发展西湖莼菜种植基地项目,基本覆盖我区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各方面。该细则明确了项目类别、投资要求及扶持资金额度、申报对象、申报材料,确定了申报、立项、验收和拨付程序,对主体申报项目具有指导作用。

(三)《西湖区现代农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该细则梳理了《扶持政策》中第四条“鼓励土地规模流转”、第七条“鼓励发展农村民宿(农家乐)”、第八条“鼓励发展美丽田园和休闲观光农业”、第九条“鼓励西湖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第十条“支持绿色品质农业创建”等五条中有关农业奖励的内容,整理成六类奖励,分别为土地规模流转、新创建农村民宿(农家乐)、冬种补贴奖励、乡村产业发展相关荣誉和重大农业项目创建、特色农产品品牌和推广、农产品三品认证、农业龙头企业。该细则明确了奖励对象、奖励的类别和标准,罗列了申报所需材料,确定了申报流程、时间和拨付程序,对主体申报奖励具有指导作用。

(四)《西湖区美丽田园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奖代补实施细则》。该细则阐述了《扶持政策》中第一条“全域推进美丽田园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内容、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以及申报、审批程序,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步骤明确,有助于主体申报。

(五)《西湖区农业装备设施项目实施细则》。该细则细化了《扶持政策》中第二条“大力推广农业装备设施建设”的实施内容,分别为农业装备设施建设、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首台套新型农机具引进试验示范三类,明确了补贴标准、申报条件和对象,以及申报、验收和补贴程序等,可操作性强。

(六)《西湖区生产茶园免费发放菜籽饼肥的实施细则》。该细则针对《扶持政策》中第三条“开展生态美丽茶园建设”这点进行细化。通过全域生产茶园免费发放菜籽饼肥,在全区生产茶地增施有机肥以改良茶园土壤,提高我区茶叶基地的生产能力。细则明确了补助标准、项目实施等,步骤清晰,可操作性强。

四、适用对象

西湖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加工、经营的主体。

五、其它事项

本细则自2021年7月8日起施行,政策咨询电话:0571-85022485。

六、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西湖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谢素勤(局长)

 

索引号

00250210-0/2021-20094

文号

西农〔2021〕76号

公布日期

2021-06-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统一编号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及美丽田园建设扶持政策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1-06-07 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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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及美丽田园建设扶持政策》(西政办〔2021〕10号)(以下简称《扶持政策》)已施行。《扶持政策》涉及农业产业项目、农业奖励、美丽田园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业装备设施项目、生态茶园建设等五大方面内容。根据政策内容,制定《西湖区农业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西湖区现代农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西湖区美丽田园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奖代补实施细则》、《西湖区农业装备设施项目实施细则》、《西湖区生产茶园菜籽饼肥免费发放实施细则》等五个细则。

二、依据文件

《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7〕17号)和《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及美丽田园建设扶持政策》(西政办〔2021〕10号)

三、主要内容

(一)实施细则总体对主体、属地镇街、有关部门各自所需履行职责进行了明确,有利于规范管理。

(二)《西湖区农业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该细则梳理了《扶持政策》中第六条“鼓励应用最新农业科技成果发展智慧农业” 、第八条“鼓励发展美丽田园和休闲观光农业”、第九条“鼓励西湖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等三条中关于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内容,归纳整理成五类项目,分别为智慧农业标杆性示范园区、农业科技、美丽田园及新发展西湖莼菜种植基地项目,基本覆盖我区农业产业化项目的各方面。该细则明确了项目类别、投资要求及扶持资金额度、申报对象、申报材料,确定了申报、立项、验收和拨付程序,对主体申报项目具有指导作用。

(三)《西湖区现代农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该细则梳理了《扶持政策》中第四条“鼓励土地规模流转”、第七条“鼓励发展农村民宿(农家乐)”、第八条“鼓励发展美丽田园和休闲观光农业”、第九条“鼓励西湖特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第十条“支持绿色品质农业创建”等五条中有关农业奖励的内容,整理成六类奖励,分别为土地规模流转、新创建农村民宿(农家乐)、冬种补贴奖励、乡村产业发展相关荣誉和重大农业项目创建、特色农产品品牌和推广、农产品三品认证、农业龙头企业。该细则明确了奖励对象、奖励的类别和标准,罗列了申报所需材料,确定了申报流程、时间和拨付程序,对主体申报奖励具有指导作用。

(四)《西湖区美丽田园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奖代补实施细则》。该细则阐述了《扶持政策》中第一条“全域推进美丽田园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内容、补助对象、补助标准,以及申报、审批程序,内容完整、条理清晰,步骤明确,有助于主体申报。

(五)《西湖区农业装备设施项目实施细则》。该细则细化了《扶持政策》中第二条“大力推广农业装备设施建设”的实施内容,分别为农业装备设施建设、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首台套新型农机具引进试验示范三类,明确了补贴标准、申报条件和对象,以及申报、验收和补贴程序等,可操作性强。

(六)《西湖区生产茶园免费发放菜籽饼肥的实施细则》。该细则针对《扶持政策》中第三条“开展生态美丽茶园建设”这点进行细化。通过全域生产茶园免费发放菜籽饼肥,在全区生产茶地增施有机肥以改良茶园土壤,提高我区茶叶基地的生产能力。细则明确了补助标准、项目实施等,步骤清晰,可操作性强。

四、适用对象

西湖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加工、经营的主体。

五、其它事项

本细则自2021年7月8日起施行,政策咨询电话:0571-85022485。

六、解读机关

本文件解读机关:西湖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谢素勤(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