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10-0/2021-20093 文号: 西农〔2021〕76号
公布日期: 2021-06-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统一编号: AXHD65-2021-0002
 
 
政策解读: 有效性: 有效
 
 
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及美丽田园建设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各镇街、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7〕17号)和《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及美丽田园建设扶持政策》(西政办〔2021〕10号)文件精神,特修订《西湖区农业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西湖区现代农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西湖区美丽田园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奖代补实施细则》、《西湖区农业装备设施项目实施细则》、《西湖区生产茶园菜籽饼肥免费发放实施细则》等5个细则,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分工,确保责任到位

(一)农业产业项目和农业装备设施项目: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审核、立项、验收、绩效评价和监管,区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安排、监管和绩效管理。各镇街负责项目申请受理、审查和项目实施过程监督。项目实施主体对申报材料和实施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

(二)农业奖励类: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联合发文、审核拨付。各镇街负责现场踏勘和奖励材料初审。奖励申请单位对奖励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

(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监督、验收。之江城投、西湖城投参与项目立项初审、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并保障项目补助资金的按时拨付。各镇街负责项目建设申请受理、审核和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设主体对申报材料和建设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

(四)菜籽饼肥发放: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联合发文、审核拨付。各镇街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分工、时间节点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操作

各镇街要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依法依规操作。在保证补贴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手续,实现“最多跑一次”。要建立目标考核、绩效评价机制,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严禁现金支付,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亲清在线”等线上平台能实现申报兑现的,优先按照线上平台的要求和兑现流程执行。

三、强化信息公开,确保公开透明

区农业农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咨询和投诉电话,各镇街要加强宣传,把实施内容、申报对象、申报条件、补贴标准、办事程序、投诉渠道等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做到政策公开、透明。

四、其他

自2021年7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西湖区美丽田园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奖代补实施细则》(西林水〔2018〕58号);《关于印发西湖区农业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农〔2018〕99号);《关于印发西湖区现代农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农〔2018〕100号);《西湖区农业装备设施建设项目实施细则》(西农〔2018〕101号);《西湖区生产茶园免费发放菜籽饼肥的实施细则》(西农〔2018〕102号)废止。


附件1 西湖区农业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实施细则.doc

附件2 西湖区现代农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doc

附件3 西湖区美丽田园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奖代补实施细则.doc

附件4 西湖区农业装备设施项目实施细则.doc

附件5 西湖区生产茶园菜籽饼肥免费发放实施细则.doc


杭州市西湖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2021年6月7日

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及美丽田园建设扶持政策实施细则.pdf

 

索引号

00250210-0/2021-20093

文号

西农〔2021〕76号

公布日期

2021-06-0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

统一编号

AXHD65-2021-0002

有效性

有效

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及美丽田园建设扶持政策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 2021-06-07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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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委发〔2017〕17号)和《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及美丽田园建设扶持政策》(西政办〔2021〕10号)文件精神,特修订《西湖区农业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实施细则》、《西湖区现代农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西湖区美丽田园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奖代补实施细则》、《西湖区农业装备设施项目实施细则》、《西湖区生产茶园菜籽饼肥免费发放实施细则》等5个细则,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分工,确保责任到位

(一)农业产业项目和农业装备设施项目: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项目审核、立项、验收、绩效评价和监管,区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安排、监管和绩效管理。各镇街负责项目申请受理、审查和项目实施过程监督。项目实施主体对申报材料和实施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项目实施的主体责任。

(二)农业奖励类: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负责补贴资金的联合发文、审核拨付。各镇街负责现场踏勘和奖励材料初审。奖励申请单位对奖励申请资料真实性负责。

(三)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建设项目的立项、监督、验收。之江城投、西湖城投参与项目立项初审、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管理,并保障项目补助资金的按时拨付。各镇街负责项目建设申请受理、审核和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设主体对申报材料和建设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项目建设的主体责任。

(四)菜籽饼肥发放:区农业农村局会同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联合发文、审核拨付。各镇街要明确工作目标、工作措施、责任分工、时间节点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规范操作

各镇街要根据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依法依规操作。在保证补贴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一步简化手续,实现“最多跑一次”。要建立目标考核、绩效评价机制,严格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管理规定,严禁现金支付,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

“亲清在线”等线上平台能实现申报兑现的,优先按照线上平台的要求和兑现流程执行。

三、强化信息公开,确保公开透明

区农业农村局在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咨询和投诉电话,各镇街要加强宣传,把实施内容、申报对象、申报条件、补贴标准、办事程序、投诉渠道等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做到政策公开、透明。

四、其他

自2021年7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原《西湖区美丽田园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奖代补实施细则》(西林水〔2018〕58号);《关于印发西湖区农业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农〔2018〕99号);《关于印发西湖区现代农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西农〔2018〕100号);《西湖区农业装备设施建设项目实施细则》(西农〔2018〕101号);《西湖区生产茶园免费发放菜籽饼肥的实施细则》(西农〔2018〕102号)废止。


附件1 西湖区农业产业项目扶持政策实施细则.doc

附件2 西湖区现代农业奖励政策实施细则.doc

附件3 西湖区美丽田园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以奖代补实施细则.doc

附件4 西湖区农业装备设施项目实施细则.doc

附件5 西湖区生产茶园菜籽饼肥免费发放实施细则.doc


杭州市西湖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2021年6月7日

西湖区现代农业发展及美丽田园建设扶持政策实施细则.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