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00250244-2/2022-23902 文号: 西人社〔2022〕30号
公布日期: 2022-1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统一编号: AXHD13-2022-0001
 
 
政策解读: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实施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引领计划”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着力培养一批技能精湛、素质优秀的“名城工匠”,更好地服务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和“城市国际化计划”等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区高技能人才培养,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8部门关于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9号)、《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12 部门关于印发<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 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 年)>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42 号) 等文件要求,结合《关于实施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倍增计划”的通知》(杭人社发〔2019〕1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实施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引领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是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建立,以高端装备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规模企业为主要依托,由我区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大师领衔,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场所。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在全区推行技能大师带徒制度,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实施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引领计划”的目标是,在现有工作室建设基础上,平均每年新增6家,至2025年新建设的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不少于30家。

二、职责任务

(一)实行名师带徒。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带高徒、传绝技,开展技能传帮带和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企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

(二)开展技术攻关。立足企业进行技术革新,解决企业生产技术难题,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推广新技艺、开发新产品的创新舞台。

(三)推动技艺交流。立足企业,面向行业,着眼职业(技工)院校,开展技艺技能交流传播活动,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高技能人才技能展示互动的交流平台。

(四)引领技能研发。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开展新技术的应用试点和推广,总结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强化应用试点和理论推广,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高技能发展的前沿阵地。

(五)发挥社会效益。依托所在单位,根据领衔人从事职业(工种)情况,可视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向社会提供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参加社会服务活动,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承担社会服务功能的服务中心。

(六)弘扬“工匠精神”。充分结合生产实践和岗位要求,大力弘扬执着专注、敬业奉献、推陈出新、精益求精为主要内容的“工匠精神”,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打造“名城工匠”品牌的实践样板。

三、申报条件

西湖区注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均可提出申请建立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同时,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有大师:领衔人应是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高级技师、技师或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领衔人在申请时原则上应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申办的工作室除领衔人外应拥有不少于3人的技能人才团队(需为申报单位人员)。

(二)有保障:申办单位要建立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明确技能大师的工作职责,并签署工作协议。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工作有贡献及培养技能人才、授艺带徒有成效的大师有相应的奖励制度。

(三)有项目:有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或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或承担绝技绝活代际传承任务。

四、申报认定程序

依托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专家人才库,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建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委员会,其成员由行业专家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对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资格条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认定。下设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湖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具体负责认定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

(一)申报受理。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申报一次。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区级主管部门或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区级主管部门或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区认定委员会办公室。

申报材料包括:

1、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领衔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相关证明材料: 申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区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新闻媒体报道、个人专著、公开发布刊物、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3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报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二)评估认定。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专业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拟定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并授予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和铭牌。

五、考核评估

(一)日常管理。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不定期检查工作室的运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年终进行自查,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年度运行情况表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于次年1月10日前报认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考核评估。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有效期为3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对现有的西湖区工匠大师工作室及新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有效期满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的,撤销工作室称号;合格及以上的,可申请续建工作室,其中,原西湖区工匠大师工作室,更名为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优秀名额按列入考核对象总数的30%比例确定。

考核时,各技能大师工作室根据《杭州市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表》(附件2)进行自评,并将相关台账、工作总结和自评结果报区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区人力社保局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考核组,对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基础保障、技术成果、技术交流、带徒传艺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和材料评审,对照考核标准进行打分评定。

(三)其他。

1.工作室领衔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列入考核,并撤销工作室称号:不再从事技能技术岗位工作的;离开申报单位的;退休的;申请承办的单位非西湖区的。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工作室拒绝接受区人力社保局考核管理的;申请承办的单位被注销或撤销的;工作室领衔人或工作室因违法违纪行为或者重大过失,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

3.对已经成功申报为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不列入区级优秀考核评估对象。

六、保障措施

(一)对首次申报新建为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建设经费资助。

(二)对3年期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万元奖励。

(三)对认定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推荐申报“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及市重点创新团队。对成功申报为市级、省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

(四)对考核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技能工作室领衔人,优先上报推荐参加市级“杭州工匠”培训、“金蓝领”培训、首席技师认定及其他各类人才奖项的评选。对工作室直接培养的技能人才,在名额充足且允许的前提下,可优先上报推荐参加各级技能竞赛。

七、工作要求

(一)区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加强宣传推动和业务指导,积极探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新途径、新办法,及时总结、推广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工作中的经验、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反馈。

(二)申报单位要为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研修、技术攻关、技术技能创新和带徒传技等创造条件,推动技能大师实践经验及技术技能创新成果的传承和推广。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原材料消耗及技能研发、交流推广等有关的费用支出。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八、其他

(一)本通知自2022年10月30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新政策适时调整更新。

(三)本通知由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表

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

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申  报  单  位                     (盖章)

申报工作室名称                              

填  报  时  间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邮编



单位

简介

(包括生产、科研以及高技能人才队伍情况)


领衔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职业(工种)


职业资格等级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手机



工作

简历



技能特长

及主要业绩



获奖情况



工作室成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业(工种)

职业资格等级或其他技能

技能特长

从业时间及主要业绩











































工作室下一步工作计划:    

所在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区级主管部门或镇街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委员会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表

工作室名称: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评估方式

分值

自评分

考核分

基础保障(35分)

配备专用的工作场地、学习交流场地等

无场地不得分,工作室标牌不明显扣2分,无工作室成果荣誉展示栏扣3分

实地考察

10



配备正常运作的设备

设备不足影响操作扣5分

实地考察

5



所在单位对工作室配套相应的经费扶持、制度保障

无扶持资金扣5分,无制度扣5分

材料审核

10



经费使用符合财务管理规定,账目清楚

没有账目或经费管理办法的不得分;出现不合理、不合规开支的视情影响总评分

材料审核

10



日常管理(15分)

管理制度完善,明确岗位及成员职责,规章制度张贴上墙

没有建立或明确的不得分,没有在明显处张贴的扣2分

实地考察

材料审核

5



每年及时报送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材料

未开展的不得分;视情况酌情扣分

材料审核

管理记录

10



技术攻关(15分)

参与本单位技术改造或技术革新

未开展的不得分;视情况酌情扣分

材料审核

5



总结推广技术成果,解决生产难题,产生一定经济效益

10



技术交流(15分)

开展业内技术交流会、课题研讨会或展示活动

未开展的不得分;视情况酌情扣分

材料审核

5



履行社会责任,参加技能服务社会的有关活动

5



进行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师徒结对等

5



带徒传艺(20分)

建立名师带徒机制,签订带徒协议,每年本单位带徒传艺不少于10人,并建立学员花名册

未建立培训花名册的扣2分;每少培养1人扣1分

材料审核

10



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不少于3人,并建立学员花名册

未建立培训花名册的扣2分;每少培养1人扣3分,没培养不得分

10



加分项(15        分)

技师、高级技师培养有成效

每培养技师1人得1分,每培养高级技师1人得2分

材料审核

5



技术成果获得技术专利或奖项

每获得国家技术专利1例得2分;每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1例得1分

3



工作室获得市级及以上电视台、报刊报道

以新闻视频或报刊报道为依据

2



在西湖区范围内提供公益服务活动

每场活动加1分,上限5分

5



否决项

工作室拒绝接受考核管理的;申请承办的单位被注销或撤销的;工作室领衔人或工作室因违法违纪行为或者重大过失,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






合  计




100+15



关于实施技能大师工作室“引领计划”的通知.pdf

 

索引号

00250244-2/2022-23902

文号

西人社〔2022〕30号

公布日期

2022-10-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人力社保局

统一编号

AXHD13-2022-0001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实施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引领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10-13 09: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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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

为深入推进我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着力培养一批技能精湛、素质优秀的“名城工匠”,更好地服务打造全国数字经济第一城、实施“新制造业计划”和“城市国际化计划”等工作,进一步促进我区高技能人才培养,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8部门关于实施“金蓝领”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9号)、《中共浙江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 12 部门关于印发<高质量打造“浙派工匠”金名片 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 年)>的通知》(浙人社发〔2022〕42 号) 等文件要求,结合《关于实施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倍增计划”的通知》(杭人社发〔2019〕153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实施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引领计划”,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是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建立,以高端装备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为重点,以科技和技能含量较高的规模企业为主要依托,由我区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大师领衔,开展技术攻关创新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场所。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在全区推行技能大师带徒制度,建立高技能人才绝技绝活代际传承机制。实施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引领计划”的目标是,在现有工作室建设基础上,平均每年新增6家,至2025年新建设的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不少于30家。

二、职责任务

(一)实行名师带徒。以技能大师为带头人,带高徒、传绝技,开展技能传帮带和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工作,推进企业新型学徒制,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企业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基地。

(二)开展技术攻关。立足企业进行技术革新,解决企业生产技术难题,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推广新技艺、开发新产品的创新舞台。

(三)推动技艺交流。立足企业,面向行业,着眼职业(技工)院校,开展技艺技能交流传播活动,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高技能人才技能展示互动的交流平台。

(四)引领技能研发。通过搭建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开展新技术的应用试点和推广,总结绝技绝活和技术技能创新成果,强化应用试点和理论推广,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高技能发展的前沿阵地。

(五)发挥社会效益。依托所在单位,根据领衔人从事职业(工种)情况,可视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向社会提供相关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参加社会服务活动,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承担社会服务功能的服务中心。

(六)弘扬“工匠精神”。充分结合生产实践和岗位要求,大力弘扬执着专注、敬业奉献、推陈出新、精益求精为主要内容的“工匠精神”,把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成为打造“名城工匠”品牌的实践样板。

三、申报条件

西湖区注册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体工商户均可提出申请建立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同时,应具有以下条件:

(一)有大师:领衔人应是技艺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高级技师、技师或具有绝技绝活的技能人才。领衔人在申请时原则上应距法定退休年龄3年以上。申办的工作室除领衔人外应拥有不少于3人的技能人才团队(需为申报单位人员)。

(二)有保障:申办单位要建立较为完善的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制度。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管理制度,明确技能大师的工作职责,并签署工作协议。有进行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的工作场地和设施、设备,有必要的经费支持。对工作有贡献及培养技能人才、授艺带徒有成效的大师有相应的奖励制度。

(三)有项目:有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或企业需要解决的技术工艺难题或技改项目,特别是参与国家、省、市、区重点工程和科技计划项目,以及参与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引进吸收再创新项目;或承担绝技绝活代际传承任务。

四、申报认定程序

依托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专家人才库,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建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委员会,其成员由行业专家和相关部门领导组成,对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资格条件进行综合评审和认定。下设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西湖区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具体负责认定组织及日常管理工作。

(一)申报受理。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申报一次。申请单位将申报材料报区级主管部门或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区级主管部门或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审核签署意见后,上报区认定委员会办公室。

申报材料包括:

1、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附件1);

2、申办报告,内容包括申办工作室名称(格式为“领衔人名字+职业(工种)名称+技能大师工作室”)、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简介、工作室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所在单位对工作室支持措施,以及工作室建立后工作计划、主要工作方向等;

3、相关证明材料: 申办单位的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技能大师和工作室成员的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复印件;其他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包括区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技术认定、新闻媒体报道、个人专著、公开发布刊物、技术创新等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一式3份,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同时报送申报表和申办报告的电子文档。

(二)评估认定。评选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考察和专业评估,并在此基础上,拟定技能大师工作室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并授予技能大师工作室称号和铭牌。

五、考核评估

(一)日常管理。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对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不定期检查工作室的运行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各技能大师工作室每年年终进行自查,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年度运行情况表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于次年1月10日前报认定委员会办公室。

(二)考核评估。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认定有效期为3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区技能大师工作室实行动态管理。对现有的西湖区工匠大师工作室及新建的技能大师工作室有效期满的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不合格的,撤销工作室称号;合格及以上的,可申请续建工作室,其中,原西湖区工匠大师工作室,更名为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优秀名额按列入考核对象总数的30%比例确定。

考核时,各技能大师工作室根据《杭州市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表》(附件2)进行自评,并将相关台账、工作总结和自评结果报区认定委员会办公室。区人力社保局组织相关专家,成立考核组,对技能大师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基础保障、技术成果、技术交流、带徒传艺等方面,进行实地检查和材料评审,对照考核标准进行打分评定。

(三)其他。

1.工作室领衔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列入考核,并撤销工作室称号:不再从事技能技术岗位工作的;离开申报单位的;退休的;申请承办的单位非西湖区的。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工作室拒绝接受区人力社保局考核管理的;申请承办的单位被注销或撤销的;工作室领衔人或工作室因违法违纪行为或者重大过失,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

3.对已经成功申报为市级及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的,不列入区级优秀考核评估对象。

六、保障措施

(一)对首次申报新建为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一次性3万元的建设经费资助。

(二)对3年期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万元奖励。

(三)对认定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优先推荐申报“杭州市技能大师工作室”及市重点创新团队。对成功申报为市级、省级、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分别给予一次性2万元、3万元、5万元奖励。

(四)对考核评估结果为优秀的技能工作室领衔人,优先上报推荐参加市级“杭州工匠”培训、“金蓝领”培训、首席技师认定及其他各类人才奖项的评选。对工作室直接培养的技能人才,在名额充足且允许的前提下,可优先上报推荐参加各级技能竞赛。

七、工作要求

(一)区级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各镇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站要高度重视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工作,加强宣传推动和业务指导,积极探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的新途径、新办法,及时总结、推广技能大师工作室在实践中积累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对工作中的经验、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时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予以反馈。

(二)申报单位要为高技能人才开展技术研修、技术攻关、技术技能创新和带徒传技等创造条件,推动技能大师实践经验及技术技能创新成果的传承和推广。对技能大师工作室开展项目研发、技术革新、成果转化、传艺带徒等工作给予指导。

(三)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项目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培训设施设备购置、原材料消耗及技能研发、交流推广等有关的费用支出。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和效益。

八、其他

(一)本通知自2022年10月30日起施行,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如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新政策适时调整更新。

(三)本通知由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1.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2.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表

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2022年9月30日

附件1

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申报表

申  报  单  位                     (盖章)

申报工作室名称                              

填  报  时  间                              

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

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全称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手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通信地址


邮编



单位

简介

(包括生产、科研以及高技能人才队伍情况)


领衔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民族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学历



职业(工种)


职业资格等级



职务(职称)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手机



工作

简历



技能特长

及主要业绩



获奖情况



工作室成员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学历

职业(工种)

职业资格等级或其他技能

技能特长

从业时间及主要业绩











































工作室下一步工作计划:    

所在单位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区级主管部门或镇街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委员会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西湖区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表

工作室名称:

考核项目

考核内容

评分标准

评估方式

分值

自评分

考核分

基础保障(35分)

配备专用的工作场地、学习交流场地等

无场地不得分,工作室标牌不明显扣2分,无工作室成果荣誉展示栏扣3分

实地考察

10



配备正常运作的设备

设备不足影响操作扣5分

实地考察

5



所在单位对工作室配套相应的经费扶持、制度保障

无扶持资金扣5分,无制度扣5分

材料审核

10



经费使用符合财务管理规定,账目清楚

没有账目或经费管理办法的不得分;出现不合理、不合规开支的视情影响总评分

材料审核

10



日常管理(15分)

管理制度完善,明确岗位及成员职责,规章制度张贴上墙

没有建立或明确的不得分,没有在明显处张贴的扣2分

实地考察

材料审核

5



每年及时报送工作计划、总结及相关材料

未开展的不得分;视情况酌情扣分

材料审核

管理记录

10



技术攻关(15分)

参与本单位技术改造或技术革新

未开展的不得分;视情况酌情扣分

材料审核

5



总结推广技术成果,解决生产难题,产生一定经济效益

10



技术交流(15分)

开展业内技术交流会、课题研讨会或展示活动

未开展的不得分;视情况酌情扣分

材料审核

5



履行社会责任,参加技能服务社会的有关活动

5



进行校企合作,培养技能人才、师徒结对等

5



带徒传艺(20分)

建立名师带徒机制,签订带徒协议,每年本单位带徒传艺不少于10人,并建立学员花名册

未建立培训花名册的扣2分;每少培养1人扣1分

材料审核

10



每年培养高技能人才不少于3人,并建立学员花名册

未建立培训花名册的扣2分;每少培养1人扣3分,没培养不得分

10



加分项(15        分)

技师、高级技师培养有成效

每培养技师1人得1分,每培养高级技师1人得2分

材料审核

5



技术成果获得技术专利或奖项

每获得国家技术专利1例得2分;每获得市级及以上奖项的,每提供1例得1分

3



工作室获得市级及以上电视台、报刊报道

以新闻视频或报刊报道为依据

2



在西湖区范围内提供公益服务活动

每场活动加1分,上限5分

5



否决项

工作室拒绝接受考核管理的;申请承办的单位被注销或撤销的;工作室领衔人或工作室因违法违纪行为或者重大过失,给国家、集体、他人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






合  计




100+15



关于实施技能大师工作室“引领计划”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