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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14-3/2024-29935
文号
公布日期
2024-01-2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区科技局
统一编号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关于《西湖区飞天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4-01-23 11:04
浏览次数:
问题1:出台此文件有何意义?
答:依据飞天企业跨界融合、颠覆性、自成长的独特发展规律和路径,按照整体谋划、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的原则,以构建高成长性企业发展“创新创业生态圈”为抓手,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引领产业变革的颠覆性技术,建立分层培育体系,完善企业成长链条,培育一批在各自领域都具有较高国际国内影响力的高成长性企业,助推西湖区新经济发展。
问题2:出台此文件制定背景?
答:原《西湖区飞天企业培育工程实施意见(试行)》试行期至2022年底到期,为进一步提升科技主体竞争力,推动西湖区成为高成长性企业集聚地与新经济重要策源地,现结合我区实际,对原意见进行了修订完善。
问题3:此文件制定依据是什么?
答:《杭州市企业研发费用投入财政补助实施细则》(杭科资〔2023〕34号)等文件,截止本文件印发之日,均为有效且仍在实施。
问题4:文件从什么时间开始执行?
答:本文件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问题5:文件主要涉及哪几个方面?
答:文件通过整合产业用地、高端人才、科技成果、金融资本等要素,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创新要素自由流通,逐步形成符合飞天企业培育和发展规律的、开放包容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到2025年,全区力争累计培育飞天企业5家以上,准飞天企业30家以上,飞天培育企业50家以上。
文件在扶持对象上,面向三个层次的企业:飞天企业、准飞天企业和飞天培育企业。主要对扶持对象在成立时间、估值要求、增长率成长性要求等方面明确了申报条件和标准。在扶持措施上,提出了8个方面:主要对扶持对象在研发补助、房租补助、金融扶持等方面明确了奖励的条件和标准。在保障措施上,建立区飞天企业培育工程领导小组,对资金、用地、税收、人才保障等支撑项目落实责任单位,并明确将进一步推动相关产业园打造。
问题6:新旧文件有哪些差异?
答:(一)成立时间条件适度放宽。“飞天企业”成立时间要求原则上不超过10年,其中新业态、新模式领域企业要求不变,新技术领域企业及省级以上专精特新、隐形冠军、科技小巨人等企业可不受限制。
(二)最后一轮融资条件适度放宽。由原条件“最后一轮融资金额超过最新市场估值的3%”放宽为“最后一轮融资在两年内或超过最新市场估值的3%”。
(三)对准飞天和飞天培育企业的近三年增长要求适度降低。由原条件“近三年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近三年无负增长且最近一年增长率超过30%)”调整为“近三年年复合增长率超过25%、保持两年以上正增长、最近一年增长率超过30%”。对复评企业,要求“近三年年复合增长率超过30%且最近一年无负增长”。
(四)调整研发费用投入补助标准。在原标准上适当下调,飞天企业三年最高3000万元,每年不超过1000万元;准飞天企业每年最高300万元;飞天培育企业每年最高100万元。
(五)调整评审流程。在原评审流程中增加“评审委员会评审打分”环节。
解读机关:杭州市西湖区科学技术局
解读人:潘力强(副局长)
政策咨询电话:0571-851127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