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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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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0217-8/2023-28858
文号
-
公布日期
2023-06-2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单位
西湖规划资源分局
统一编号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其他
有效性
政策原文
关于《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及动态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 2023-06-20 09:46
浏览次数:
关于《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及动态管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制定背景
规范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合理设置附属配套设施,能够有效促进设施农业产业健康发展。随着我区越来越多的农业企业进驻以及现代化的农业产业园建设,明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政策,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用地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我区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通知》。
二、政策依据
《关于规范设施农业用地管理 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0]10号)、《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杭规划资源发[2022]14号)。
三、主要内容
《通知》主要内容包含四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流程。一是明确设施农业用地主体申请备案需要的资料;二是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组织开展的流程;三是明确属地镇街及业务主管部门需要开展的工作内容。
第二部分:明确设施农业用地范围及建设标准。一是明确附属配套设施用地设置原则;二是明确附属配套设施用房建设原则;三是明确附属配套设施使用原则。
第三部分:明确设施农业用地全环节的监管责任。一是明确属地镇街监管责任;二是明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湖分局监管责任;三是明确区农业农村局工作职责;四是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监管责任。
第四部分:明确设施农业用地退出机制。详细说明符合四种情况之一会导致违法违规使用设施农业用地的,明确将设施农业用地收回使用。
四、实施日期
本通知自6月25日起施行。
五、解读机关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西湖分局
解读人:王皑(局长)
联系方式:0571-895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