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索引号: | 00250239-7/2025-31119 | 文号: | |
公布日期: | 2025-04-0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单位: | 区政府办公室 | 统一编号: | AXHD00-2025-0002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政策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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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性: | 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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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索引号
00250239-7/2025-31119
文号
公布日期
2025-04-03
公开方式
发布单位
区政府办公室
统一编号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有效性
有效
【负责人解读】关于《西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4-03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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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解读
工程变更作为工程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成本、质量、风险控制以及最终的社会经济效益。原西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西政办〔2016〕99号)已施行多年,对规范工程管理,强化政府投资控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原办法中部分条款不再适应现行政策要求和我区实际管理需求。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完善变更审批流程,建立责任明确、风险可控、运行顺畅的工程变更管理机制,拟对原西湖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二、制定依据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4件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第363号)
《杭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4号)
《关于加强杭州市国有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内控管理的意见》(杭建市〔2021〕96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七部分,分别是:总则、工程变更类别、职责和分工、工程变更程序、工程变更责任、法律责任和附则,涵盖了变更申请、审批流程、造价管控、监督问责等核心要点。
1、总则主要是明确了办法的制定目的,办法的管理范围以及办法管辖的工程变更的定义。
2、工程变更类别主要是明确了变更限额标准和变更认定规则。
3、职责和分工主要是明确了各部门单位的职责分工。建设单位是工程投资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使用单位或项目主管单位对其提出的变更内容的必要性、合理性负责。
4、工程变更程序主要是明确了工程变更的审查机制及具体审批程序。一般变更由建设单位按照内控决策程序执行,较大变更应提交区政府会议审查,重大变更还应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审查。
5、工程变更责任主要是要求建设单位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建设单位不得规避审查,工程变更程序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未按规定开展变更审查将影响价款结算及相关审批。
6、法律责任主要是明确了建设单位、建设单位主管部门、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责任。
7、附则主要是明确了办法的起始执行时间。
四、新旧文件差异
较原办法优化了工程变更的审批管理,进一步强化了建设单位的主体责任,主要涉及两项调整:
1、变更限额标准进行调整:以目前招投标相关规定的公开招标限额400万元来划分重大和较大变更。
2、变更认定规则调整:将变更认定金额从“增减绝对值之和”调整为“净核增金额”。
新办法执行后,区政府仅对变更净核增情况进行审查,净核减情况作为一般变更,由建设单位按照“三重一大”的决策程序执行。因设计方案调整造成的甩项或取消项目,建设单位应报原审批部门审批或提交区政府决策,不纳入本办法的变更管理。
新旧对比 | 原 | 新 |
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 | 单项变更估算额增减≥200万元 | 单项变更估算净核增金额≥400万元 |
提交区城建会议 | 50万元≤单项变更估算额增减<200万元 | 200万元≤单项变更估算净核增金额<400万元 |
10万元≤单项变更估算额增减<50万元,且≥合同价10% |
五、注意事项
本文件中的政策由具体牵头实施部门负责解释。
六、名词解释
“三重一大”: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的使用,必须经集体讨论做出决定”的制度。
七、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25年5月3日起施行。
八、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单位:杭州市西湖区财政局
解读人:赵水林(副局长)
联系电话:0571-89510529